根据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沪府发[2011]74号)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规定。居住在大华一村一居、二居、三居、四居、五居 ;大华二村七居、八居(文化苑);华灵路201弄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、身体健康的适龄入学儿童(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),请家长带好户口簿、房产证和《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(回执)》于5月4日上午8:00—下午4:30内到 大华小学 小学填写入学申请表。
特此布告。
宝山区教育局
大华小学
2013年4月